1.
國民政府並未對此不積極,但此前國軍才自淞滬、南京兩役戰敗,前線部隊損失慘重,在京滬一帶的國軍亟待整補,已無法發揮有效戰力。且如國軍就此孤注一擲,大概也不必八年抗戰了,中華民國不到一年就已經完蛋了。
至於外交上,國民政府曾運用外交力量,企圖引起國際重視,但當時西方列強大多關注日益惡化的歐洲局勢,根本對日華間的戰事與南京的慘案不重視,因此這項外交努力,並不成功。
2.
日軍與華軍的戰力差距,早在淞滬會戰便已令中國統帥部門了解,且南京位於長江畔,日軍可以透過其海軍及空中武力的支援,打擊欠缺火力與沒有空優的華軍,如發動大規模戰役反擊,除了自耗有生戰力以外,並無法取得有意義的戰果,因此華軍在南京保衛戰後的重點便集中在第五戰區,以阻止日軍華北、華中兩部會合為目的,並在隨後發起徐州會戰,一度於台兒莊痛擊日軍。並在取得戰果後,第五戰區便轉移後方,保存實力,以進行持久作戰。
3.
戰爭不是兒戲,在欠缺足夠火力與海、空優,貿然在日軍佔盡優勢的地區發起作戰,無異自取滅亡,因此大規模反擊,並不可行。如只是派出游擊隊,只是對一般日軍下手,對於抗日全局,並無意義,反不如將國軍小股派出,藏於敵後游擊,待機配合正面戰場發揮戰力。對此,國軍早有進行,在抗戰中期時,幾乎所有淪陷區都有國軍或親國軍的敵後游擊隊,有的區域甚至有整支國軍化整為零,潛入敵後游擊的。
4.
抗戰時期,敵後游擊並非共軍專利,國軍與地方武力都有在敵後進行游擊騷擾,將敵後游擊戰鬥全歸給共軍,這全然是一種偏見。比如在魯南蘇北、豫皖一帶,國軍就發展出頗大的敵後基地,其中大別山區還有多達三個軍的國軍在當地進行敵後作戰。因此,認為只有共軍在淪陷區進行游擊,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概念。
不過,不可否認的,進行敵後作戰的軍隊(國軍、共軍、地方部隊)這三者的關係錯綜複雜,這些游擊隊有時打中國人比打日本人賣力,國軍游擊隊與共軍游擊隊彼此火拼、互相吞併,時有所聞,而挑起戰端的,並不一定都是國軍,共軍往往為了擴大敵後游擊區,而對地方游擊隊或侵國軍的游擊隊下手;同樣的,國軍游擊隊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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