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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作家崛起

每一個年代都有當紅的作家類型,在60年代反叛文化下是詩人的年代,跨掉一代的作家嘴角叼一根香煙,頭上綁牙買加國旗頭巾,在混雜草味的房間寫詩。80年代是全球���產化,越戰結束了,美國再進入紙醉金迷的日子,這就是所謂「優皮」時代,走俏的作家要帶有城市文化氣息,對名牌消費瞭如指掌。90年代流行的是什麼﹖不要以為只是HBO《色慾都市》電視劇內那位專寫女性情慾的專欄作者,這類型當然是城市中產文化的典型,但還有另一類正在崛起,他們就是旅遊作家。

早年的旅遊作家形象是比較接近《國家地理雜誌》攝影師,穿著攝影背心,頸上有串肯雅土人的珠鏈,皮膚黝黑,粗壯的小腿下是白色厚襪子及帆布爬山鞋,單是這身造型已叫人充滿浪漫想像。他們與昔日旅遊文學作者最大的分別,是他們不是從異域文化中追求歷史哲學的深度寫作,像柏茲(Octavio Paz)的《在印度的微光中》(In Light of India)。

文字短小輕快

現代的旅遊作家是一種「時尚」,而不是「文學」,他們抓住一些旅途上的細節,用短小輕快的文字在報章專欄或消閒雜誌上發表,像靚佬廚師Anthony Bourdain在雜誌侃侃而談新加坡海南雞飯,如發現天大秘密一樣﹔英國Booker Prize得主DBC Pierre寫塞舌爾群島上懶洋洋酒吧的下午。正由於媒體上渴求旅遊信息,以旅遊寫作維生的人開始走俏,像長期雄踞暢銷書榜的Bill Bryson,由80年代歐洲、澳洲、英國、美國的幽默遊記,到新近一本《萬物簡史》竟然是帶大家遊覽地球物種起源,人類文明發展的旅程。

今年澳洲Lonely Planet出版了一本叫《Travel Writing》的天書,由過來人說明撰寫旅遊文字的竅門,如何按部就班晉身旅遊作家。而自從Blog普及後,喜愛旅行的人都可以設立自己的旅遊網誌,嘗試當旅遊作家。在這個全球旅遊寫作熱潮中,究竟什麼樣的文字才可以吸引讀者呢﹖

誰在意你感受﹖

香港人書寫旅遊有兩大特點,一是資訊量很豐富,第二是多抒發個人感受,這些都是從傳媒學習到的書寫旅遊方法,我個人認為沒有特色。首先,旅遊資訊不是書寫的重點,因為旅遊指南這類工具書才需要大量吃喝玩樂資訊﹔第二,個人感受有很多層次,我們不是余秋雨,不是Bill Bryson,誰人會有興趣知道我在圓明園大水法前的家國情懷呢﹖旅遊寫作最吸引我多是小故事,這是考驗作者觀察能力,像Bill Bryson一類作者是觀察力極強的人,把一些日常遇到的事物借題發揮,例如為何美國超市售買商品的說明大大小小連一些基本常識也印上去,令人摸不頭腦,又為何美國汽車必備大量杯架(cup holder),由這些細眉細眼的東西嘲諷美國的幼稚。

具一定洞察力

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不是每個喜歡旅行的人,都適合用文字去書寫旅遊,香港教育制度的訓練,在專業層面是相當優秀,唯獨缺了一個「閒」字,從小到大,即使是學音樂、繪畫,都是為了升學,是一種工具主義下的「多元智能」培育,學校課程早已令學生沒有空閒時間,又何來「閒心」去發展自己興趣及隨手拿本「閒書」來看呢﹖

在古希臘「閒」是哲學的起源,城邦的閒人愛思考人生宇宙,有閒心的人,他們的知識層面較闊,腦袋內的知識儲存庫有不同面向,順手便可將異地的東西作跨文化比較,從小事小物看出道理來。

對我而言,旅遊寫作是輕鬆愉快的跨文化透視,鍛練自己的觀察力與想像力,大家不妨從今天由個人網誌開始,學習做個旅遊作家。以香港人終極關懷來說,這門工作可能有機會發達﹖不妨試試。


參考資料 網路資料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1810574外遇各種點擊付費廣告軟體鬥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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